小說主人公是卡洛,蘇珊的書名叫《紅》,它的作者是婆婆/pooloopolo最新寫的一本現代現代、純愛、豪門類小說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文摘:
我是個沒有什麼見識卻滿肚子都是偏激思想的人,我有些厭世。
我從小被寄養在母親的弟弟家裡,沒有受過教育。
偶爾會被人用雜種罵,怒!不過,我好像的確是個混血的沒錯。
據說我父親是東方某個國家(我也搞不清楚是哪一個國家)的留學生,當時不知道用什麼方法勾引了母親,然後又將她拋棄(反正我是這樣被告知的)。她懷上我之後,又與家裡發生了爭執,於是就離家出走。生下我後,據說因為看著我的黑色眼睛礙眼,所以將我託給也是與家族斷絕關係多年的叔叔家裡。
雖然聽說我母親的家族古往今來離家出走的例子本來就不下百個,可是在我看來,並非是傳說那樣被詛咒了,而是全家的都有精神方面的嫌疑。
這是我最最以偏概全的看法,因為,除了叔叔,我對家族的任何一個成員都沒有印象,包括生下我又丟下我的那個女人。
叔叔今年35歲,自以為年輕的他,在我眼裡卻是一個長的還算體面的大叔。論稱呼,我是應該叫他舅舅,但是他只要我在人前叫他叔叔,因為他跟家族已經斷絕關係,他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煩。
我認為他執著於這種東西很奇怪。因為我既然跟著他,就是也跟家族(對那個什麼家族我根本是一無所知)斷絕關係。所以我甚至可以直接叫他凱。但是從我14歲那年起我就不這麼叫他了。因為我開始因為一個人而憎恨他。我開始疏遠地不用稱呼對他說話。
叔叔是個畫商,眼光也許不錯,他因此培養了一批有天分的無名畫家。他與他們簽訂長期的合約,經營他們的畫作賺錢,等他們透過自己的手有了名氣,然後從中牟利。
畫家們也往往不若他們口頭常說的那麼不看重名氣,他們有他們對自己自負一面的看法,認為只有成名才能提高他們的身價。
所以每天來拜託他經營作品的無名畫家相當多。我沒有在上學。無聊的時候,我總是會等到客人進了房間,然後從樓上下來,坐到門廊上,數門口鞋櫃裡擺的一整排各色各樣的鞋子,然後天馬行空地去想象穿這些鞋子的都會是怎麼樣的人來打發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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